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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及人事
致“小偷公司”事件的善后文

作者:尹香武(半求) 类型:业内及人事

来源:www.BANQ.cn(半求·房地内参) 2011-01-10 14:06:17点击6251


房地内参于2011-1-6发布《上方谷里的网营业:“小偷公司”该住手了!》www.banq.cn/html/10407.htm,披露了我司创意、文案开始被某网络营销公司大量抄袭近一年,后更是出现更换关键字而全文照抄的事件。

1月8日午夜04:18,抄袭方的负责人给我来了邮件,承认了抄袭事实,但在其认错的语气之下,是严重的避重就轻。我不得不指出他轻描淡写了抄袭的程度、数量、横跨时间、涉及人数、项目数量。

该“小偷公司”的问题在于:

1、至今回避众多的原文照抄、思想盗窃

这家“小偷公司”涉及的抄袭绝不仅仅止于该负责人所说的只涉及到个别观点、个别文字。我已提供了全文抄袭的一个例子给该负责人,还有很多其它抄袭案例已被掌握。这种抢劫和盗窃是前所未见的,请听一句:

如果该公司不诚恳进行自查、整顿、处理,单单做虚无缥缈的表态而没有实际举动,就一定不足以面对所有网友,一定“网上不行”,谁见过小偷可以光明正大、招摇过市的?改过自新是需要动真格的。

2、偷盗有内部系统性动机:别牺牲属下

据最近从该“小偷公司”内部透露出来的消息,该公司的偷盗行为大量而长期地出现,有内部系统性原因,存在故意、鼓励、默许、谋划的性质,甚至在内部会上部署,企图以直接抄袭,达到强占业务的目的。

所以,该负责人将问题与责任推给手下、推给员工,是不公道的。具体职员只有个别作恶者需要付出代价,但是作为整体实施如此之久的盗窃,我们很难相信具体职员有这个胆量与系统性,组建只会注册马甲跟贴的团队是该公司的自由,但如果组建抄袭团队,那问题就不简单了。

3、关于赌博的造谣“小偷公司”脱不了干系

去年12月23日开始,来自同样的力量,在某论坛与微博上放出“半求赌博将房地内参输掉了”、“半求到XXX求职营销总监”等谣言,并伪造了简历。我是4天后才知道的消息,我司法律顾问、相关部门紧急启动,网监出动,谣言被删除,但我还是忍下来了、主动要求停止法律程序、不耗费这种没有意义的时间。

而从该“小偷公司”内部可靠渠道透露出来的消息,他们当天就已经知道了消息(为什么能这么快呢?),而该公司名称确凿,谣言有利于该公司,如果失实、而象他们说的那样又不是他们干的,那该公司则有义务要求删除、或者向我方反应,但事实是没有,谣言一直持续了5天时间。造谣平台与该公司的关系众所周知,是脱不了干系的。

 

写下以上这些文字,我感受到时间的浪费,道理原本如此简单!不过,问题还没有这么简单。这家公司内部一直有职员透过渠道表达到我司或者返回我司就职的愿望,但房地内参www.BANQ.cn基于行业道义至今没有这么做,这是起码的避嫌!

反观该公司,只要与我司有关系的就来者不拒,偷文之余再恶意抢人,人员流动是正常的,但这样就显得太针对、太刻意了,该公司抄文抢人都弄了一年多,偷啊抢啊都玩够了吧?你们因此更好了吗?我们因此受损了吗?都这样了,人都抢到了怎么还要抄袭啊,阿阿:)

对这些我们一直都没讲话、没拦着你们,但今天要感谢该负责人,要是没有你这么抢人,我这个宅人还没这么多至今畅通的信息渠道哪!如果该公司还看重名声、还希望正直地生存、还在乎行业整体形象,那么衷心地希望你们正确地善后,聪明的手段最后一定是误自身的、不妨放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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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者:过客
“小偷公司,网上不行”,阿阿:)老师你反应慢了,你们被抄的很多了!只能靠大家的自觉,否则是没有办法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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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者:投机理财
一定“网上不行”,这家公司难道是“网上行”,可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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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者:半求
要证据是吧,我们都收集了保全着呢,但我没想告诉你哦,你信不信我也并不关心。我估计我要说出来,楼上最后又会有别的挑剔了。你不信,是你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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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者:过客
无切实证据,权当哗众取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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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者:经武
支持半求!众多求迷、广大网友绝不愿意看到小偷公司大行其道、逍遥法外。剽窃、造假、诬陷,种种劣迹,真是令人不齿。半求需要支援,需要大家的理解和支持。惩恶即为扬善,姑息必然养奸,应采取合理、合法手段保障自身正当权益。我们全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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