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基准地价稳定,实现城市更新使命
——省政协委员、卓越集团总裁李晓平关于深圳拟大幅提高城市基准地价的提案
一、深圳突破土地空间资源瓶颈的最后途径:城市更新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年以来,已发展成为一座现代化城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坚持创新发展、转型发展、低碳发展、和谐发展。经过前30年的粗放式发展,深圳可开发建设用地已被消耗70%以上,正面临四个难以为继的窘况:深圳的土地、空间有限难以为继;能源、水资源短缺难以为继;人口不堪重负难以为继;环境承载力严重透支难以为继。而“四个难以为继”中,土地难以为继是最根本的。如果再以之前十年30平方公里/年的土地消耗速度发展下去,不出10年,深圳就将无地可用!因此转变建设方式与方向已经刻不容缓。
在净地所剩无几、考虑到为子孙后代的空间预留,毫无疑问,深圳突破土地空间资源瓶颈的方式只有一个方向:城市更新。可以说,深圳的城市建设、新增人口的居住需求、产业发展空间、基础设施建设等除此而外,已经没有第二条路可以走,城市更新将直接决定深圳下一个30年的发展质量。因此,深圳必须高度重视城市更新工作,并为之投入较大的人、财、物成本,以为深圳谋未来,任何轻视城市更新的行为,都可能带来严重的未来后果。
好在广东省政府、深圳市政府已经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并先后在广东省《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关于“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及深圳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和深圳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意见》中,对于城市更新之于深圳市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有鲜明阐述。城市更新已经是深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与手段,也是优化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关键举措。
正是在此方针下,深圳市计划到2015年,完成城市更新用地规模约为35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整治”和“功能转变”规模23平方公里,以城中村和旧工业区为主的“拆除重建”规模为12平方公里。目前,深圳的城市更新工作在深圳市政府的领导下,多家发展商均参与其中,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旧改的推进,对于提升深圳住宅供应量,稳定深圳房价,也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二、深圳城市更新存在的诸多问题
但是,有良好的愿望和到位的认识还不够,还需要具体的实施准备。最近,深圳市政府拟提高城市基准地价50-100%,该政策若正式出台,将会大幅增加城市更新(旧改)的沉没成本,对目前正在筹备的多个城市更新项目造成重大影响,也必然会给深圳完成城市更新使命、实现城市再度飞跃带来重大的负面影响,呼吁慎重权衡。
制定政策,必须了解城市更新的运作细则,否则就可能在好出发点的情况下、渠道相反的结果。目前深圳的城市更新已经或正将普遍面临以下困难,如果基准地价再次提高,将可能使得很多更新项目中途下马,影响甚巨:
1、针对旧改项目中,深圳政府均要求,土地对公共配套的贡献率必须不少于15%。但实际关外的贡献率通常在30%以上,开发商可转化为销售的建筑面积有限,可售面积部分的单位成本被变相大幅提高;
2、政府在审批城市更新项目容积率的时候,重点是考虑拆建返还比例,一般采取的拆建比为1:2.3,而除去约30%的公建配套占地后,项目容积率一般都较高,影响了项目的品质保障,有的项目甚至会出现在可建区域中难以排下那么多房屋的现象。
3、深圳旧改拆迁量大,现状容积率高。业主拆迁要求越来越高,以前的拆迁返还比例,通常一平米返还不到一平米,但是目前普遍拆一平米要返一平米,有的还远远高于一平米,拆迁难度也越来越大、成本大幅度增加。
4、政府批复的住宅总建筑面积中还有5-12%为政府保障性住房配套,该部分免交地价,由政府以接近成本价格统一回购,负责更新的公司是无利可图的,这又加重了可售部分的成本。
5、现行地价优惠少。深圳关外,未划村界红线享受地价优惠的非农指标严重不足,大部分项目都没有此指标。另外,只有少量老屋村用地,1.5容积率以下免交地价,其余部分则以基准地价全额缴交。
6、项目普遍拆迁风险大、开发周期长,项目投入资金时间长,回报周期长,资金效率低。
三、案例测算及政策建议
以深圳市龙岗区核心区城中村具有代表性改造项目的经济测算为例,以现有基准地价测算,计算完应享受的地价优惠之后,按深圳常规的项目开发费用,可测算出来的成本投资回报率约为25%,销售净利润约为15%。且深圳旧改项目如蔡屋围、岗厦、白石洲等,每个项目都会有几至几十户钉子户,从开始拆迁至入伙需要5至7年,比同等规模的净地项目多一倍以上时间,资金周转慢,折算年回报是非常低的,因此全国各地也没有一家做旧改发展能迅速成规模的企业,社会对旧改存在暴利认识的误区,其实旧改不但利润微博、而且风险与不可控变数过多。只要有新地开发、是没有房地产企业愿意趟这谭浑水的;如果不是专业化的房地产企业、在没有新地开发的情况下,一定会去做其它行业!
现在如果再以现有基准地价翻一倍进行测算,则其投资回报率降为8%,销售净利润降为6%。过低的回报率和巨大的执行风险,发展商难以接受,参与城市更新积极性降至冰点,这将令城市更新项目举步维艰,寸步难行。这与广东省“三旧”政策加快推进旧改项目的精神相背,也与国家希望通过有效扩大供应量,稳定房价的调控精神相背。
因此,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去调控深圳城市基准地价,大幅提升土地开发成本,不合时宜,更不合乎当前国家对于稳定房价的政策导向。因此,我们建议:
深圳市政府在斟酌提高城市基准地价的同时,慎重考虑深圳市诸多城市更新项目的实际情况,多征询城市更新领域的专家学者意见,尽量不做调整。即使要对城市基准地价做适当幅度调整,也绝对不宜大幅提高。
如果城市基准地价一定要提高,且提高幅度大于30%,那么则请给予城市更新项目补充相应的地价优惠政策,这样城市更新项目才能拥有充足的运行条件,才可能集结更多地产商的力量投入城市更新,深圳市2015的城市更新目标才有可能顺利达成,有效补充深圳本来就紧缺的住宅供应量,保持房地产的稳定发展,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