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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命契”:常州星河国际,人生亲感资产

作者:Homer 类型:营销万象

来源:www.BANQ.cn(半求·房地内参) 2012-04-24 13:17:25点击6488


导读:
    ■长命契:物业权益只转移,不列入遗产
    ■长命契物业,只给最珍视的人
    ■常州·星河国际:全城最期待的“长命契”物业
正文:

■长命契:物业权益只转移,不列入遗产

在香港,有“长命契”一说。长命契又称联权共有,指的是当拥有人过世后,物业权益会转移至仍在生的其他拥有人,不会列入遗产。也即业权人其中一方辞世,物业权益将转受予另一方。如果一处房产是受长命契约束时,那就意味着“最后去世的一方”拥有该房产。

谁是最后去世的户主,谁就拥有该房产。举个例子。现假设A、B、C共同拥有某房产。A去世了,即使A希望将自己在该房产中的份额留给他的妻子,他却不能这样做,因为他是一个受长命契约束的户主;B和C于是拥有该房产的全部;B去世后,C拥有全部房产;C成了该房产的唯一拥有者,他就可以把它留给他的妻子或小孩。而A和 B的家人则什么也没有。

只有最后一个户主,才可以在他/她的平安书里指定该房产的继承者。也因此,往往在夫妇之间,户主几乎都是长命契。这是因为当配偶一方去世时,另一方会自动拥有房产而不会经过遗嘱查验过程。但是在再婚的情况下,根据情况的不同,处理的方式并非都是如此。

■长命契物业,只给最珍视的人

长命契的签订具有法律效力,擅自修改将引来物业纠纷。如在前几年,香港“鞋王”邓剑群就因将“长命契”形式持有的物业改为“分权共有”的形式,引发了其三奶李姿霆在法庭上的对邓近乎刑事的严重指控。最终,在李姿霆向邓多番投诉,最终迫使鞋王邓剑雄在2006年4月把持有形式改回长命契。

须知,“联权共有”与“分权所有”虽一字之差,却差之千里。“分权所有”,身故后业主的业权会归入个人遗产,按遗嘱分配处理;而“长命契”(“联权共有”)身故后物业权益会转移至仍在生的其他拥有人,不会列入遗产。

而能将最宝贵的财产在生前做出承诺,逝后归对方所有,由此可见,能够签订长命契,也往往象征着对对方的珍视。须知在当下,房产仍是个人最重要、也是最保值的财产。大陆尚没有“长命契”这一说法。但引申开来,长命契的签订,不仅意味着对方是自己的珍视之人,长命契所关联的物业也是极宝贵的。

■常州·星河国际:全城最期待的“长命契”物业

在常州,就有这么一个“长命契”似的项目,就是常州·星河国际。该项目处于常州武进区武宜路、淹城北,紧邻区政府、花园街,集行政、商业、文化、休闲、娱乐等于一体核心地域。作为武进区乃至常州核心地段的大盘物业,星河国际无论在区位、交通、配套等方面皆得到了全方位的支撑。

目前,湖塘中心小学+武进机关幼儿园、COCOPARK集中商业、滨水风情商业街、CBRE世界五百强物业、会员制顶级会所已经进驻常州星河国际,实现了星河集团这种“名校+顶级商业+顶级物管”的复合集成资源。星河国际打造的是常州的国际品质休闲生活,若选择这样的房产,如同长命契一般,既是对项目的珍视,也将是对拥有房产的珍视。

常州·星河国际还是星河集团在布局完龙岗·星河时代、深圳东·星河丹堤后,一举东进北上,向位于华东地区的常州进军,在区域挥笔打造首个国际化品质项目。出手即不凡,足以彰显星河集团的开发实力。目前,常州·星河国际国2号A10栋楼王为武进首个复式楼王,实景样板房已盛大开放;3、5、8#楼在售,面积87-190㎡,均价8300元/㎡左右。(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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