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报道,《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正式踏入最后阶段,距离4月29日的全面生效日,只余下约10日,各大发展商、代理、以及相关政府部门亦已密锣紧鼓,为新例实行作好准备。不过,市民对相关条例反应甚为冷淡,本报进行的调查发现,仅有38.3%受访市民得知有一手新例,而成功说出新例至少一项的受访市民,更只有23.3%。业界人士认为,有关数字属偏低水平,希望政府可在新例实行前进行更多宣传,教育市民。
《星岛日报》报道,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生效在即,地产代理监管局昨配合新例发出代理新盘执业通告,提出六大新指引,主要涵盖售楼书、广告及销售安排等按排;当中更首度披露针对终止,以往一手新盘开价前之预留方式,重申价单公布前,代理不得收取或接受任何购楼意向。
《苹果日报》报道,地产代理监管局因应《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将于本月29日生效,昨日向地产代理发出新执业通告,提出六大天条禁止代理在推销新盘时「吹水」,若不遵从执业通告,严重者除牌,同时又有可能触犯一手新例,刑责最高罚款500万元及监禁7年。中原集团创办人施永青教路:「凡是事实的,都可以讲!」
《香港经济日报》报道,地产建设商会昨与政府就《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举行最后一次会议,虽然新例约10日后便正式生效,但部分细节仍待厘清,商会提出折衷方法,如简化卖方的附属公司高级职员等的买楼申报程序。
《文汇报》报道,财库局长陈家强昨表示,在稳定楼市措施推出后,获得社会普遍支持,现在已逐渐看到两轮辣招后的效果,近期楼市逐步稳定下来,短期炒卖、非本地个人及公司买家已经减少,但政府不会松懈,会继续密切留意市发展,若有需要时将会再推措施。他又指,由于要求非住宅物业提早缴纳从价印花税,并非管理需求,因此即使市有调整也不会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