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深圳出台楼市调控新政,325新政出台以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支行出台相关知道细则,现在发布如下,供各位参考: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支行疑问解答》
一、“购房人家庭”怎么界定?
答:根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l0]83号),购房人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深府办[2010]12号)于2016年3月25日晚11点后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在途贷款如何处理?
答:为避免纠纷,发布日之前已打印征信记录的贷款,可以继续办理;发布日及之后打印征信记录的贷款执行新规。
三、对于购房人家庭名下无房且近2年内无住房贷款记录的,继续执行最低3成的贷款首付比例,请问“近2年内无住房贷款记录”如何理解?“住房贷款记录”指全国还是深圳?
答“近2年内无住房贷款记录”即银行此次打印借款人证信记录之前的2年内,借款人没有发生过住房贷款行为,不含商用房贷款行为。“住房贷款记录”指全国,即征信记录上显示的借款人的住房贷款行为记录。
四、对于购房人家庭名下无房但贷款申请日前2年内有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已有一套住房但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执行最低4成的贷款首付比例,请问利率是否可按首套住房确定?
答:利率可继续按首套住房确定。
五: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览表:
类 别
|
本市住房拥有情况
|
住房贷款情况
|
执行最低首付比例
|
深圳户籍家庭
非深圳户籍家庭
|
无房
|
无贷款或2年前发放贷款已结清
|
3成
|
已结清且近2年内无发放贷款记录
|
已结清且近2年内有发放贷款记录
|
4成
|
深圳户籍家庭
|
无房
|
有1笔未结清
|
7成
|
有2笔及以上未结清
|
停贷
|
有1套
|
从未贷款
|
3成
|
相应贷款已结清
|
4成
|
有1笔未结清
|
7成
|
有2笔及以上未结清
|
停贷
|
有2套及以上
|
|
停贷
|
无房
|
有1笔贷款未结清
|
7成
|
非深圳户籍家庭
|
有1套及以上
|
|
停贷
|
备注:
1、非深圳户籍家庭购房条件:持有从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2、“近2年”指从住房贷款申请之日(指查询人行征打印日期)计算的前2年内;
3、“贷款”指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不含短期赎楼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