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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市场
深圳首次出让70年“只租不售”纯住宅用地

作者:室介屋笈 类型:土地市场

来源:www.BANQ.cn(半求·房地内参) 2017-10-12 18:02:27点击5645


1011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发布公告11月将首次挂牌出让“住房全年期(70年)只租不售”的居住用地,这也是深圳今年出让的第一块纯住宅用地!不过“全年期只租不售”也标志着深圳也拉开了全自持居住用地的序幕,加快了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步伐。

该宗地块位于龙华区民治街道,土地面积20042平方米,容积率4.5,建筑面积90180平方米,含商业、住宅和其它配套设施,使用年限为70年。其最大特点是:建成后,宗地内租赁住房、商业用房在出让年期内须全年期(70年)自持,限整体登记,不得销售、转让,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只租不售”。

根据出让规定,该宗地将采用“单限双竞”方式挂牌出让。

“单限”指限成交地价,其挂牌起始价为7.77亿元,最高限制地价为10.1亿元,封顶溢价率30%也就是说,最高楼面价为1.1万元/平米。

“双竞”指竞成交地价、竞人才住房面积。当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原则确认成交;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在最高限制地价和配建人才住房面积基础上,竞价转为竞无偿移交的人才住房面积,面积多者为竞得人。

同时,出让规定明确提出,该宗用地原定配建270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的30%)人才住房,最终配建的人才住房面积根据竞价情况得出,并与租赁住房面积联动调整。人才住房面积增加的,租赁住房面积将随之减少。人才住房由竞得人建成后产权无偿归政府,由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代表市政府接收、运营和监管。

项目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因企业破产清算、重组或股权转让、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况而确需转让的,租赁住房及商业用房限整体转让。转让后,自持物业性质不变。

该项目竣工验收后方可租赁,租赁须符合市、区政府关于租赁住房的相关规定,并优先租赁给在龙华区工作的人员。每次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的租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乙方自持的租赁住房应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装修,且租赁合同应约定承租人不得转租。

111015时,深圳首宗“只租不售”类居住用地将在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正式出让,届时花落谁家也将揭晓,各位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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