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政府正式对外公布了《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
要积极承接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授权事项,做好各项下放权限的承接工作;要积极落实国家有关部门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的特别措施,吸引人才、资金、技术等资源在自贸试验区聚集,促进高端产业发展;要试点赋予自贸试验区省级经济管理权限。
从上述,我们得知广东自贸区将在经济管理这个方面,享有省一级立法权、省一级政策制定权、规划审批权、对外经济合作权、金融和税收等宏观经济调控权、项目审批权等。
这意味着前海、南沙、横琴等三大自贸片区,将在经济管理领域,享有更加宽松也更加充分的自主权,与省级经济管理领域权限相当,并将获得在用电、报关、医疗准入、粤港澳三地制度对接、法律等二十个领域的全新制度红利。
此外,按照相应规划,还将支持南沙新区片区、横琴新区片区开展QDIE(合格境内投资企业)试点工作,以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推进前海蛇口片区廉洁示范区建设等。
因此,该《意见》出台之后,无疑对三大自贸区在日后的发展之路上,使之能够更加自由、更高效,也利于自贸区自身的区域价值得到更好的提升,从而吸引更多的企业、人才的入驻,引发更新一轮的经济效应。
也基于这种政策福利,区域未来的发展优势,对于位处珠海横琴自贸区的核心地段的香洲埠,以及位处深圳前海片区的卓越·壹号公寓等项目而言,自然也受区域价值提升而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