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光明田寮、玉律片区初中学位紧缺难题,拟对[公明田寮-玉律片区]法定图则07-10、07-11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公明田寮-玉律片区]法定图则07-10地块位于光明区玉塘办事处,年丰路、年田路、明侨路及通兴路围合的区域。
根据已批准的[公明田寮-玉律片区]法定图则,07-10地块用地面积为1843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GIC1),容积率不作规定,配套设施项目为“自行车存放与换乘站”,土地利用相容性为“GIC2/GIC3/GIC4”,备注为“规划”;07-11地块用地面积为207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07-10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用地面积18430平方米,容积率不作规定,配套设施为“36班初中”,土地利用相容性不作规定,备注“规划”;07-11地块用地性质保持不变,配套设施为“自行车停车场(库)”,备注“规划”。
随着公[公明田寮-玉律片区]法定图则调整,更改为教育设施用地,是对光明田寮、玉律片区学校教育、教学设施的进一步完善,为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周边的教育配套品质也将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