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一则土地出让公告,位于桂湾片区四开发单元07街坊的商业用地将出让,宗地号为T201-0140,公告期自2020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20日止,挂牌期自2020年12月21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15时止。
T201-0140位于桂湾片区四开发单元07街坊,即前海交易广场北区,土地面积约1.3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挂牌起始价26.46亿元,土地使用年限40年。
建设用地面积13886.79平方米,市政道路用地面积17.73平方米,建筑容积率:≤10.08,建筑覆盖率≤55%,建筑高度或层数 ≤220米(且符合航空限高要求) 。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40000平方米,其中办公127220平方米、商业12780平方米(其中地上商业8820平方米、地下商业3960平方米。
值得注意的是,该宗地是前海交易广场六个地块中其中一个。前海交易广场项目位于前海桂湾片区一、四单元交界处,用地总面积约7.9万㎡,共六个地块(01-05-01—01-05-03、04-07-01—04-07-03),总建筑面积62.5万㎡,总投资约人民币85亿元。容积率约为5,地上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约42.00万㎡(其中办公面积27万㎡、商业面积3万㎡、公寓面积5.5万㎡,酒店面积5万㎡以及配套设施5050㎡,核增1万㎡)地上群建筑最高47层(限高220m),地下3层。前海交易广场综合体项目定位为要素交易中心,致力于打造国际标准的高端综合体样板,为前海的产业支撑服务。
根据出让条件,T201-0140须独立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申请人须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银监会、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金融法人机构或金融专营机构,注册地须在深圳市前海合作区。竞买申请人未依据深圳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相关法规获取过深圳市内用地,未曾获得设有产业准入条件且享受地价优惠的深圳市内商业或办公用地。
同时还有以下出让条件:
一、本宗地的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等应满足《T201-0140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和该宗地的《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项目质量监管协议书》(以下简称《建设质量监管协议》)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本宗地为带设计方案出让,竞得人须按照《T201-0140宗地建筑方案设计》相关要求进行建设,相关设计费用由竞得人按《前海交易广场T201-0140宗地地上工程设计移交协议》(以下简称《设计移交协议》)向市前海管理局缴交。
三、本宗地按现状出让,竞得人对此无异议。
四、为确保地铁1号线运营安全,本宗地的地下空间土建预留工程正在由深圳市前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投控公司”)进行建设,本宗地成交后仍由前海投控公司统一建设,竞得人需与市前海管理局、前海投控公司签订《前海交易广场T201-0140号地块土建预留工程移交协议》(以下简称《土建预留工程移交协议》),相关土建预留工程价款由竞得人按《土建预留工程移交协议》向市前海管理局缴交。
五、本宗地办公物业全年期内(40年)限自持。本宗地中的市政道路产权归政府,市政道路地上、地下空间产权归竞得人,竞得人应保证市政道路地上净空以及地下覆土的要求;本宗地内区域供冷站的冷却塔所需的室外场地(水平投影面积为2130 平方米)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无条件移交政府,产权归政府。本宗地地上商业限整体转让,地下商业限整体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