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深圳龙华区两宗产业用地出让公告在网上公布,将于7月19日以挂牌方式出让,这两宗工业用地分别位于龙华民治街道和观澜街道,,宗地号分别为A810-0050、A932-0861,面积合计2.53万平米。
■宗地信息
A810-0050宗地:
A810-0050位于民治街道致远北路与红山木路交汇处,直线距离深圳北站约550米。土地面积7904.44平方米,建筑面积29970,容积率约3.8,挂牌起始价6650万元,土地使用年限30年。
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不超过29970平方米,其中研发用房2098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1500平方米,宿舍5890平方米,小型商业1000平方米,食堂500平方米。建筑高度或层数≤80米。
宗地准入行业为A1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中的A1611 城市规划、勘察设计、建筑设计、市政设计、政策咨询等城市建设管理专业服务。
A810-0050位于深圳北站辐射区内,围绕深圳北站将打造该规格的北站国际商务区。目前,该片区在售的项目有华侨城北站壹号商务公寓。
A810-0050宗地:
A932-0861该宗地位于龙华区观澜街道,深圳外环高速北侧,紧挨着观澜高尔夫球场,宗地号为A932-0861,土地面积17476.28平方米,建筑面积73390,容积率约4.2,挂牌起始价3270万元,土地使用年限30年。
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不超过73390平方米,其中厂房57970平方米,宿舍11000平方米,食堂2200平方米,商业5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00平方米,公共厕所100平方米,环卫工人休息站2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1500平方米。
宗地准入行业为A06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A0617 新型电子元器件,包括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等。
项目建成后,龙华北部产业升级,带动片区经济发展,从公布的图来看,地块周边的交通设施也将同步开建,推动城市化建设。
■宗地出让条件
A932-0861宗地不得直接转让、以股权转让(导致企业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转让)或变更的方式变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
A810-0050为多方共有产权,项目所有建筑面积(除公共配套设施)全部限自用,土地出让期内不得转让(导致企业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转让)或变更的方式变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
物业服务用房归全体业主所有,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公交首末站产权归政府,由乙方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本次出让宗地由2家企业联合竞买、建设,联合竞买申请人须签署联合意向合作协议,明确各方出资比例、产权分割、项目建设职责以及承诺事项等内容。
联合竞买成员单位应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在联合竞买协议中确定所占建筑面积指标等内容,并按提交的联合竞买协议约定履行,各成员单位对除物业服务用房外的建筑可按协议分配比例分证持有。
退出机制按产业监管协议第六条相关约定执行。经政府批准属主动退出的,地上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照建造成本折旧后对土地使用者进行补偿;其他属于有政府无偿收回土地退出情形的,地上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无偿收回。
如申报联合竞买单位不足2家,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将中止挂牌,并适时调整出让方案。
■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
A932-0861宗地竞买申请人为在深圳市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应当为区政府按《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遴选的重点产业项目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竞买。
A810-0050竞买联合体各成员均为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竞买联合体为符合《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遴选要求的企业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