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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2021住房计划:读懂了,打新不慌

作者:homer 类型:业内及人事

来源:www.BANQ.cn(半求·房地内参) 2021-07-07 18:51:01点击15161


导读:
■商品住宅将供应约6万套,公共住房&租赁住房加大力度
■商品住房2021年度实施计划
■公共住房2021年度实施计划
■租赁住房2021年度实施计划
正文:


■商品住宅将供应约6万套,公共住房&租赁住房加大力度

7月7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深圳市住房发展2021年度实施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结合当前全市人口、资源现状和相关政策,制定今年的住房目标。

52页PPT,覆盖了商品住房、公共住房、租赁住房三大方面,包括2020年住房发展完成情况,以及2021年实施计划以及措施保障等。整体梳理,亮点多,不妨先送上今年深圳住房的重点目标:

新开工商品住房:约700万㎡、约7万套
计划批准预售+现售商品住房:约600万㎡、约6万套
计划供应公共住房:3.5万套
计划建设筹集租赁住房:10万套
计划供应商品住房用地:149.3公顷(新地58.3公顷,更新整备用地91公顷)

大家可以对比2020年的数据(以下数据同样来自于本计划):

新房住宅获批共54938套、540.3万㎡;
商品住房累计批准预售和现售面积633.83万㎡、64581套;
新建商品住房销售面积617.05万㎡、60805套;
二手住宅成交面积822.18万㎡、95199套。
2020年实际供应商品住房用地228.5公顷(新地97.1公顷,更新整备用地131.4公顷),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182.8%。
截至2020年底,深圳全市商品住房库存面积519.73万㎡、51039套。按照过去12个月平均销售规模计算,去化周期为10.1个月。

对比数据发现,2021年深圳商品住房供应(约600万㎡、约6万套)与2020年新房住宅销售(617.05万㎡、60805套)的基本持平。

2021年上半年,深圳新房住宅已成交247.1万㎡、25291套,这意味着下半年深圳将计划供应新房住宅约3.5万套。意向打新的朋友也有了更多选择空间,可以提前准备好子弹(当然,真正的好物业还是那么地少之又少啊)。

但是,在计划公共住房、租赁住房这两方面,深圳市政府反而加大了力度,而且2020年是超额完成,预料今年也是重点。




■商品住房2021年度实施计划

(一)用地安排目标
2021 年计划供应商品住房用地 149.3 公顷,其中新供应用地 58.3 公顷,更新整备用地 91 公顷。

(二)开工建设目标
2021 年计划新开工商品住房建筑面积 700 万㎡,约 7 万套。

(三)供应目标
2021 年计划批准预售和现售商品住房面积为 600 万㎡,约 6 万套。

(四)措施与保障

1、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市场
继续严格落实“新深八条”调控政策,严格执行限购、限售、限贷、限价、限户型“五限”政策,确保各项调控措施落实到位。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严格审查购房资金来源,严防各类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严格审查贷款申请人收入证明、资金流水,强化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2、加强住房价格管控力度
完善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制度,一手住房预售价格原则上不得超过去年同地段一手住房预售价格。强化一二手住房联动调控,确保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政策执行到位;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力度,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二手住房挂牌价格发布,引导商业银行合理发放二手住房贷款,防控个人住房信贷风险,引导市场理性交易,稳定市场预期。

3、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
加强市场秩序整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等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加强新房、二手房价格指导和销售管理,推行房地产行业诚信惩戒制度,加大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强化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格审查购房资金来源,4严防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4、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考核
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坚持日监测、月分析、季评价、年考核的监测预警制度,及时采取有效手段精准调控房地产市场;加快建立包括买卖、租赁、抵押于一体的数字房产信息管理系统,推进人口、土地、住房、金融、税收等部门数据共享;加强房地产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建立房地产舆情回应机制,正面回应社会关切;加快建立我市房地产市场分区分部门考核体系,夯实辖区政府主体责任。


■公共住房2021年度实施计划

(一)用地安排目标
2021 年计划供应公共住房用地 214 公顷,其中新供应用地 74 公顷,更新整备用地 19 公顷,旧住宅区拆除改造(棚户区改造)用地 81 公顷,其它(含工改保)用地 40 公顷。

(二)建设筹集目标
2021 年计划新增建设筹集公共住房 8.3 万套,其中新增建设 7 万套,筹集 1.3 万套。

(三)基本建成(含竣工)目标
2021 年计划基本建成(含竣工)公共住房 2.7 万套。

(四)供应目标
2021 年计划供应公共住房 3.5 万套,力争供应 4 万套。


(五)资金与投资计划

1.货币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及低保边缘住房困难家庭,按规定发放住房货币补贴,继续实现应保尽保。2021 年计划发放补贴户数合计 654 户,其中:面向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发放户数 634 户,面向低收入家庭发放户数 20 户。


2.建设投资计划
2021 年全市公共住房计划建设筹集资金约 317.11 亿元。其中,市财政投资约 19 亿元,占比 5.99%;区财政投资 41.16 亿元,占比 12.98%;安居集团投资约 133.72 亿元,占比 42.17%;社会投资约 123.23 亿元,占比 38.86%。

(六)完善配套设施建设
对于列入本年度实施计划中的新增建设及供应公共住房项目,各区应在第一季度完成配套设施建设情况调查、制定配套设施与公共住房项目同步交付使用计划。

1.基础教育配套设施
(1)计划新增建设公共住房项目
新增建设项目内配建或周边新建、改扩建的基础教育配套设施,应按照建设时序与项目做好衔接,确保基础教育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需通过周边现状学校、幼儿园解决学位需求的项目,各区应做好学位需求评估,并征求教育部门意见,于年底前研究制定项目基础教育配套统筹方案,若涉及新建、改扩建学校、幼儿园,需进一步明确学校、幼儿园的建设计划。

(2)计划供应公共住房项目
供应项目交付使用时,项目内配建或周边新建、改扩建的基础教育配套设施应确保与项目同期或提前验收。需通过周边现状学校解决学位需求的项目,提前与教育部门做好协调沟通,明确现状学校学位供应可满足项目基础教育配套需求。


■租赁住房2021年度实施计划

(一)用地安排目标
2021 年计划供应租赁住房用地 37 公顷(包含在 2021 年计划供应居住用地总量 363.3 公顷中)。

(二)建设筹集目标
2021 年全市计划建设筹集租赁住房 10 万套(间)。

(三)措施与保障

1、加快完善住房租赁法规政策体系
加快推进房屋租赁立法工作,出台《深圳市房地产市场 监管办法(修订)》,做好组织实施。完善住房租赁土地、 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加强行业规范监管,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相关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逐步形成“1 部法规+1 部规章+N 件规范性文件和配套政策”的法规政策体系。

2、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重点规范城中村住房规模化租赁改造,由市住房建设局制定完善“指导意见+实施指引+技术标准+分区计划”的实施体系。各区要推动落实一批试点项目,发挥国有企业和村集体股份公司在城中村住房规模化租赁改造的积极作用。

3、继续推进中央财政支持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工作
修订中央财政支持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专项资金申报审核系统,提升审核工作效率。组织开展 2021 年度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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