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江西首例!楼盘烂尾,法院判决开发商还房贷!
■法理虽赢,却有可能钱房两空
■高盛建议:允许购房者违约
正文:
■江西首例!楼盘烂尾,法院判决开发商还房贷!
江西首例!针对烂尾楼盘,法院判决开发商还房贷!烂尾房业主有救了?
继动态还贷的事发酵后,银保监会终于站出来发声说重点在于“保交楼”,但对于楼盘烂尾的责任归属问题,却没有任何表态。
就在众人一脸疑惑时,江西给出了一个官方模板:买到烂尾盘的业主,可以合法停贷!
事情是这样的:近日江西某法院审结了三起烂尾房案件,这三起案件都是过了交房期限开发商无法按时交房,而且也不能确定到底什么时候交房,因此认定业主有权解除合同。
最终判定开发商返还业主的首付款、返还业主向银行支付的按揭贷款,且未支付的部分由开发商向银行支付。
这个判决,在如今动态还贷潮愈演愈烈之下,就像一场及时雨,无疑给了当前最爆火的楼市顽疾提供了一个解决样本。
从这件事也可以看出,在买到烂尾房的时候,无论是自己主动去强制断贷或者是拿真金白银去供烂尾房,都不是最明智的解决方案。
而是在买到烂尾房时,在开发商违约时,业主去勇敢选择诉讼,这才是最为稳操胜券的做法。
■法理虽赢,却有可能钱房两空?
回归到江西的这三起案件,背后的问题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深思。
首先,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解除的同时,业主还贷的压力确实是没了,但房子也没了。
再有,但凡是烂尾楼盘的开发商基本都或多或少的存在资金链断裂问题,就算是法院判决首付款和已还贷款由开发商返还,但业主能不能追回,仍然是一个未知数。
在这种情况之下,对于业主来说,在法理上的确是赢了。
但如果聚焦到实际,很有可能首付款和已还贷款都会打了水漂,所以业主充其量只能算是及时止损而已。
最后,现在地方上都将“保交楼”作为一个底线,万一这些业主买到的烂尾房在各方力量的推动之下被盘活了,业主的局面多少就有点被动了。
假设选择诉讼的业主们又不能及时追回资金,那么随着买卖合同的解除,原业主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原本属于自己的房子被别人买走,这也是一件很悲催的事情。
■高盛建议:允许购房者违约
那么,对待烂尾事件,最佳的处理方案是什么呢?
或许就像高盛建议,处理烂尾楼的最佳方案是允许购房者违约,并给他们二次选择的机会。
以下援引高盛建议:
高盛认为中国处理烂尾楼问题的最佳方案就是允许购房者违约。
只有这样才能迅速恢复市场信心,否则将影响所有的在建房屋的销售,而这对中国目前的房地产市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高盛认为中国应重新规划和完善期房销售制度,建立资金信托和交房保险等配套制度。中国目前的期房市场如果不进行变革,将难以挽回购房者的信心,而中国当前的房地产市场无法承受期房制度名存实亡的结果。否则将面临销售严峻下滑和房地产信贷紧缩的局面。
应允许烂尾楼的购房者违约,并归还他们的首付款。归还首付款的基础是鼓励他们二次购买,这会把沉淀在烂尾楼上的信贷转移到新房上来。对银行来说信贷的总资产是不变的,这样利于地方政府稳定房市,和稳定地方财政。
高盛不建议把烂尾楼业主的信用降级,认为这会给经济带来信用被动紧缩的冲击。中国的中产阶级被动的信用紧缩,会影响社会零售和产出的方方面面,削弱宽松货币政策的效果。而这才是真正的问题。在违约已经成为既定事实的情况下(现在不发生,未来也会发生),会给经济复苏带来更大的挑战。
总之,最好的方案就是允许和鼓励无法正常交付楼盘的购买者进行二次选择。次一等的方案是等待这些烂尾楼完工,然后再让他们续贷,这其中会有相当长的时间成本,而商业信心会随着时间的增长消磨殆尽,给经济带来其他不确定性的风险。最差的方案就是逼迫他们现在立刻要归还贷款,这会立刻引发全房地产行业的系统性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