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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市场
西丽车管所片区调规,新增两宗约4.3万㎡宅地

作者:室介屋笈 类型:土地市场

来源:www.BANQ.cn(半求·房地内参) 2023-10-20 17:29:30点击16418


近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发布关于[龙珠地区]法定图则02-019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此次调规范围为龙珠大道、龙珠三路、龙井路、龙珠四路围合区域,涉面积约54公顷。涉及[龙珠地区]法定图则02-0102-0202-04-0102-04-0202-04-0302-04-0402-0502-0602-08等九个地块。位于西丽车管所片区。

 

原规划以消防站、交通设施用地、保安用地、中学等为主。地块区域内无太多建筑,目前主要是车管场训练考场、车管所等为主,此片目前仅有2个小地块为居住用地(已建成)。

 

规划由交通设施用地等调整为2宗二类居住用地、1宗其它交通用地、4宗白色用地,以及多块公园用地等。结合规划实施条件分近远期管控,近期用地以居住用地及配套教育设施用地为主,远期用地规划为白地,为城市发展预留弹性发展空间。

 

其中,4宗白色用地总面积约27.4万平,目前均备注规划用途以居住、公共设施为主,按程序通过编制地块开发细则等。

 

02-05地块由原来的保安用地(D2)调整为特殊用地(GIC9);02-06地块由原来的交通设施用地(U2)调整为其他交通设施用地(S9)。二宗住宅用地位于南坪快速的左侧,与新增的荔安二路相隔,占地面积43488平方米。

 

原规划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研究范围为龙珠大道、龙珠三路、龙井路、龙珠四路围合区域,面积约54公顷。涉及[龙珠地区]法定图则02-0102-0202-04-0102-04-0202-04-0302-04-0402-0502-0602-08等九个地块,具体情况如下:

 

02-01地块为公安司法机关用地(GIC12),用地面积2282平方米,配套设施为消防站,备注规划

 

02-02地块为中学用地(GIC53),用地面积为28196平方米,配套设施为“30班中学,备注规划

 

02-04-01地块为交通设施用地(U2),用地面积为302719平方米,备注现状保留

 

02-04-02地块为保安用地(D2),用地面积为5667.21平方米。

 

02-04-03地块为行政办公用地(GIC1),用地面积为2615.94平方米,配套设施为派出所。

 

02-04-04地块为交通设施用地(U2),用地面积为23280平方米,备注规划

 

02-05地块为保安用地(D2),用地面积为20630平方米,备注现状保留

 

02-06地块为交通设施用地(U2),用地面积为35946平方米,备注规划

 

02-08地块为街头绿地(G12),用地面积为6711平方米,备注规划

 

 

 

 

二、拟调整方案

 

(一)本次规划调整由交通设施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和白地等,结合规划实施条件分近远期管控,近期用地以居住用地及配套教育设施用地为主,远期用地规划为白地,为城市发展预留弹性发展空间。

 

(二)结合场地条件及近期用地开发需求,新增4条城市支路。其中荔安一路道路宽度为22米,荔安二路、荔安三路道路宽度为18米,荔安四路道路宽度为16米。

 

(三)结合规划支路及原地块对新规划地块进行编号,具体地块指标如下:

 

02-08地块规划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用地面积20185平方米,配套设施为“36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备注规划

 

02-09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15956平方米,容积率6.0,配套设施为“6班幼儿园、社区菜市场(建筑面积500平方米)、通信机房(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含公共厕所、再生资源回收站、环卫工人作息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2250平方米),备注规划

 

02-10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27532平方米,容积率5.3,配套设施为“12班幼儿园、托育机构(建筑面积5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5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建筑面积4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街道长者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物流服务站(建筑面积3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场地面积1200平方米),备注规划

 

02-0402-1102-1202-1302-16地块规划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分别为1563平方米、1434平方米、1879平方米、7067平方米、3206平方米,备注规划

 

02-0102-0202-1402-15地块均规划为白色用地(WH),用地面积分别为193911平方米、12523平方米、17288平方米、50613平方米,均备注规划用途以居住、公共设施为主,按程序通过编制地块开发细则等,经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其中02-15地块配套设施为派出所、消防站

(四)02-0502-06地块根据《深圳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用地分类调整相关表述。其中02-05地块由原来的保安用地(D2)调整为特殊用地(GIC9),02-06地块由原来的交通设施用地(U2)调整为其他交通设施用地(S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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