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招商华侨城·曦城业主:
深圳招商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曦城二期住宅,根据《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约定,现定于2008年12月30日至2008年12月31日集中办理入伙手续,《招商华侨曦城交付使用通知书》、《入伙须知》及相关入伙文件已于此前以特快专递邮件形式按照《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的地址寄出予业主。
请于上述期间上午9:00至下午4:30到深圳广深高速宝安出口招商华侨城·曦城一期会所办理入伙手续。上述住宅单位的管理费从2009年1月1日起计收。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及业主与我司签订《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约定,若未能按照《招商华侨城曦城交付使用通知书》通知的时间办理手续者,仍视为入住并从2009年1月1日起计收物业管理费。
入伙单位:
90栋、93栋、94栋、96栋、97栋、98栋、101栋、102栋、118栋、119A栋、121B栋、122栋、123栋、124栋、126栋、127栋、128栋、129栋、131栋、132栋、F107、F102、F104、F105、F301、F302、F303、F402、F403、G102、G103、G202、G203、G303、G305、G306、H104、H105、H201、H201、H203、H204、H304、H401、H402、H403、J102、J205、K101、K103、K104、K201、K202、K204、K205、K301、K302、K303、K304、K305、K401、K402、K404K、K406、K501、L104、L304
特此公告!
深圳招商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