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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者:老吴
像深圳这样越来越无地可卖的城市收取物业税是维持政府运转的唯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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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者:王春山
北京今年可能对商业地产开征物业税 [和讯网] 2010-01-05 《上海证券报》报道称,“今年税务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物业税‘空转’工作将推广至全国,专家指出,这一信息表明物业税开征步伐将大大加快了”。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就此消息表示,北京今年实施的可能性最大。 刘桓分析,在房地产模拟试点中,北京最有可能在2010年开征物业税。早在2008年,北京物业税推出的时间表就已经敲定在6月1日推出,但由于奥运会以及之后的金融危机等原因,而被暂时搁置,“但方案是早已制定好的”。 刘桓认为2010年针对商业地产征收的物业税可能性很大,从商业房地产过度到民宅仍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因此普通居民不用担心物业税负担。 刘桓说,中国从1998年才开始房地产改革进程,至今不过12年,与西方国家几百年的历史相比,需要探索的时间还很长,不可能在短期内通过一种税率影响到所有房地产链条,征收物业税针对的房产投资行为,对民宅的业主影响不大,整个房地产行业的税收治理和改革无疑是激励整个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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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者:okherb
无地可卖、少地的现状只会促使政府尽快实施!与政府起舞的涨价预期在10年代将年老色衰。不由想起97年一位走私老板的话:缉私的才不在你没长肥前割你的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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